本解决方案涉及售货机领域,特别涉及一种自动饮料售货机。
背景技术:
目前自动饮料售货机在取货时大多都需要用一只手打开取货口盖,另一只手拿出饮料,此方法操作过程中存在不便,同时自动饮料售货机没有相应的产品展示区,或者有产品展示区但不容易更换,比如直接把产品展示图印在售货机外表。
中国专利申请号为201310212172.0公开了一种自动售货机售货机构,包括取货单元、出货单元,取货单元包括升降台、取货装置,取货装置包括底板、蜗杆电机固定板、前挡板、摩擦轮,摩擦轮通过摩擦轮固定板设置在底板一端,摩擦轮固定板上插接设置摩擦轮传动轴、中间轴、推杆及传动轴,底板下方设置摩擦轮压紧装置及光电开关,蜗杆电机固定板上设置摩擦轮旋转驱动装置、挡板控制装置及货物感应推动装置;出货仓为可旋转转动的旋转货斗。本发明通过设置的升降台,使货道中不设置电机,有效降低了产品制造成本,降低货道故障率,转货斗使出货仓制造安装方便,性能可靠。此装置同样存在上述的缺点。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自动饮料售货机,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导致的上述多项缺陷。
一种自动饮料售货机,包括机箱、展示窗口和取货装置,所述取货装置包括取货口盖、隔板、存放盒、支架一、支架二、支架三、滚轮、踏板和取货盒,所述隔板布置于机箱的内部,所述支架三和滚轮固定在隔板的顶部,所述支架一和支架二之间通过圆柱连接在一起,所述支架二一端放置在滚轮的凹槽中,所述存放盒一端固定在支架一的顶部,另一端通过合页一与机箱的内壁转动连接在一起,所述踏板与支架二连接在一起,所述取货口盖通过合页二与机箱的外壁转动连接在一起,所述取货盒固定在取货口盖的正下方,所述取货盒的底部设有通孔。
优选的,所述机箱的顶部还设有自动语音播报器,所述自动语音播报器的型号为太阳能人体感应语音提醒器DWS604。
优选的,所述机箱的上端还设有视频监控装置。
优选的,所述机箱底部还设有万向轮和螺杆升降式底座。
优选的,所述机箱的侧边还设有挂钩。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本实用新型通过用脚踩踏板使饮料从存放盒转移到取货盒,然后通过单手即可完成取货,操作方便快捷,挂钩用于悬挂广告牌,可以对产品进行宣传,同时广告牌容易更换可以应对不同的宣传需求。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取货装置侧视图。
其中,1-支架三,2-取货盒,3-存放盒,4-取货口盖,5-合页二,6-机箱, 7-展示窗口,8-语音播报器,9-监控装置,10-挂钩,11-滚轮,12-隔板,13-螺杆升降式底座,14-万向轮,15-踏板,16-支架二,17-支架一,18-合页一,19- 圆柱。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如图1至图2所示,一种自动饮料售货机,包括机箱6、展示窗口7和取货装置,所述取货装置包括取货口盖4、隔板12、存放盒3、支架一17、支架二 16、支架三1、滚轮11、踏板15和取货盒2,所述隔板12布置于机箱6的内部,所述支架三1和滚轮11固定在隔板12的顶部,所述支架一17和支架二16之间通过圆柱19连接在一起,所述支架二16一端放置在滚轮11的凹槽中,所述存放盒3一端固定在支架一17的顶部,另一端通过合页一18与机箱6的内壁转动连接在一起,所述踏板15与支架二16连接在一起,所述取货口盖4通过合页二 5与机箱6的外壁转动连接在一起,所述取货盒2固定在取货口盖4的正下方,所述取货盒2的底部设有通孔。圆柱19在静止时位于隔板12的上方,支架三1 在存放盒3静止的时候起到支撑的作用,在购买饮料的时候当饮料落入到存放盒3后,用脚踩踏板15,此时支架二16在滚轮11上转动,使支架一17向上移动带动存放盒3绕合页一18转动,此时饮料向外滚动推开取货口盖4,落入到取货盒2中,此时当一只手拿有东西时,另一只手也可以方便的取出饮料。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机箱6的顶部还设有自动语音播报器8,所述自动语音播报器8的型号为太阳能人体感应语音提醒器DWS604,语音可以录入产品信息,对产品进行宣传。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机箱6的上端还设有视频监控装置9,如果有人破话售货机时可以找到证据,以便维权。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机箱底部还设有万向轮14和螺杆升降式底座13,方便售货机的转移和摆放。
此外,所述机箱6的侧边还设有挂钩10,挂钩10用于悬挂广告牌,可以对产品进行宣传,同时广告牌容易更换可以应对不同的宣传需求。
基于上述,本实用新型在购买饮料的时候当饮料落入到存放盒3后,用脚踩踏板15,此时支架二16在滚轮11上转动,使支架一17向上移动带动存放盒3 绕合页一18转动,此时饮料向外滚动推开取货口盖4,落入到取货盒2中,此时当一只手拿有东西时,另一只手也可以方便的取出饮料,挂钩10用于悬挂广告牌,可以对产品进行宣传,同时广告牌容易更换可以应对不同的宣传需求。
由技术常识可知,本实用新型可以通过其它的不脱离其精神实质或必要特征的实施方案来实现。因此,上述公开的实施方案,就各方面而言,都只是举例说明,并不是仅有的。所有在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或在等同于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的改变均被本实用新型包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