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26 09:47:26分类:知识产权8134
知识产权贸易是国家创新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体现,也是决定各国参与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的重要基础。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贸易迅速增长,知识产权使用费涉外支出成为服务贸易收支逆差的重要原因。
我国知识产权贸易发展现状
知识产权贸易增长迅速。2018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报告显示,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贸易跨越式增长,年均增长15.5%,明显高于发达国家增长速度。2010年至2018年,我国知识产权贸易从139亿美元增长到413亿美元。进口由130亿美元增加到358亿美元,体现了我国经济转型升级中对技术的强烈需求,也证明了我国对国际先进技术的尊重。
知识产权贸易结构逐渐优化。我国知识密集型产品出口比重占比从2000年的14.9%上升到2018年的29%,而知识密集型产品进口则从2000年的23%上升到2018年的31.9%。从图1、图2可以看出,我国知识密集型产品进口比重一直保持在30%左右,而出口比重稳步上升,说明我国知识产权贸易结构逐渐优化。
知识产权贸易逆差逐年扩大。我国知识产权逆差自2009年后一直在100亿美元以上,且逐年扩大。海关统计,2017年知识产权逆差达238亿美元(图3),2018年攀升到302亿美元,同比增长26.9%,成为全球最大的知识产权贸易逆差国。美、日、德是我国逆差主要来源国,占逆差的60%。
知识产权使用费分为五项:特许和商标、研发成果、复制或分销计算机软件、复制或分销视听及相关产品、其他知识产权等的使用费。2010年至2018年,我国研发成果使用费逆差最大,达128亿美元;特许和商标使用费逆差由2010年的21.5亿美元扩大到2018年的126亿美元。近年来,许多跨国公司利用其在我国设有子公司(中国法人)的优势,依靠母公司(外国法人)在中国取得的大量专利、商标,通过母子公司间交易,高价许可给子公司,进一步加剧我国贸易逆差。
遭遇贸易壁垒企业数量不断增加。知识产权诉讼是发达国家维护自己市场的重要手段。我国从1986年遭遇美国第一起“337调查”以来,被调查案件数量逐步扩大,连续多年成为被调查最多的国家。2010至2018年间,调查中三分之一以上是针对中国企业。截至2018年,我国接受调查数达到257宗,其中知识产权专利侵权占比超90%。我国出口的服装、打火机、电池、DVD、医药、化工材料、汽车等都遭遇过产权纠纷,给我国企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337调查”是美国限制发展中国家知识产权贸易发展的重要工具,具有立案简单、诉讼费用高、程序复杂、救济措施严厉等特点。企业要么放弃上诉而直接被裁定侵权,要么虽然应诉,但由于昂贵的应诉费用和自身法律知识、精力不足等原因而做出和解决定,最终胜诉的企业寥寥无几。
我国知识产权贸易逆差成因分析
我国知识产权贸易逆差的形成有以下原因:
一是我国在全球价值链分工中地位偏低。我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虽然有少数高科技企业处于中高端,但大部分企业处在组装、加工、代工环节,属于价值链低端,对价值链高端的核心专利技术有普遍的依赖,不仅收益低,而且会形成知识产权贸易逆差。处在全球价值链分工高端的发达国家,也就成为知识产权贸易的主要出口方,产生较大的顺差。
二是我国知识产权贸易竞争力偏弱。近年来,尽管以华为为代表的企业在知识产权领域异军突起,一定程度上提升了竞争力,但仍难改我国整体偏弱的状况。这从贸易竞争力指数(TC)可明显看出。该指数用一国知识产权进出口差额占知识产权进出口总额的比重来衡量,取值范围为(-1,1),当大于0且接近于1时,则竞争力强,相反则说明竞争力较弱。2010年至2018年,美、日竞争指数均在0至1之间,且美国的指数要高于日本;而我国竞争力指数均在-1至0之间,更接近-1,凸显出竞争力仍然较弱,存在较大差距。2018年,我国对外知识产权输出集中在游戏软件娱乐、部分电子行业、手机,而发明专利输出仅占8%。
三是我国知识产权海外布局较弱。一国获取知识产权贸易出口收入的必要前提是其进行海外布局。2018年我国拥有有效发明专利的企业中,仅有2.2%向境外提交专利申请;仅有0.5%的专利权人成功向国外机构或个人转移过,布局的知识产权主要是通信技术,总体上技术外溢效应较弱。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数据,截至2018年底,中国专利权人在海外拥有的有效发明专利为10.3万件,占国内外有效发明专利总量的比重为6.8%。而美、日在海外分别拥有88.3万件和115.7万件,分别占其总量的37.4%和41.0%。这表明了我国企业专利布局集中在国内,海外布局能力和国际影响力较弱。
四是外商投资企业“内部化”交易及避税放大逆差。据《世界贸易统计年鉴2018》,跨国公司“内部化”贸易是美国知识产权收入的一个显著特征。近年来,美国每年有超过60%的出口发生在母公司与国外子公司之间。“内部化”贸易不仅能防止知识产权外泄,更降低了交易成本。同时,实践中还发现一些外资企业历年亏损而不倒,且知识产权交易支出数额不菲的现象,这也是外资企业利用知识产权交易支出实行避税的例证,无疑放大了我国知识产权贸易逆差。
五是我国知识产权运用率不高。专利是知识产权贸易的重要对象。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统计,2018年,美国的申请人提交了56142件PCT申请,其次中国53345件、日本49702件。与发达国家相比,尽管我国申请专利数量排名靠前,但是专利运用仍然存在短板,阻碍了专利价值的实现。2010年至2018年,我国有效发明专利实施率在48.6%至59%区间范围内波动。因此,专利的授权和申请量在不断攀升,但是专利等知识产权在境内外运用能力依然不足,导致贸易出口长期止步不前而逆差越来越大。
六是重点产业对境外技术的高度依赖短期内难以改变。以汽车制造业为例,我国大部分车企仍处于全球汽车制造产业链代工和组装环节,未真正掌握核心技术。如长安福特基于对境外核心技术的高度依赖,合资车企不仅向外方分配利润,还需支付高额技术费用。2017年,长安福特按持股比例向外方支付利润7.04亿美元外,还支付2.74亿美元的专有技术使用费;2018年,因销量下滑,虽暂停利润分配,但仍向外方支付知识产权使用费1.85亿美元。
中国知识产权贸易逆差改善路径探讨
综合以上分析,笔者认为要改善中国知识产权贸易逆差,要注意以下几点:
完善研发支持体系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大行业引导,对实体经济影响大、贡献度高的研发领域加大投入支持,带动我国企业不断走向全球价值链高端。企业应把创新摆在核心位置,积极与研究所、高等院校合作,紧紧围绕提升高端制造业及七大战略新兴产业研发专利技术、创新设计,积极打造自主品牌,以增加知识产权贸易收益。政府应深化结构性减税,放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激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对不同持股期限执行不同的优惠利率,鼓励长期股权投资;完善政府引导基金,以委托政策性担保机构担保,通过有限资金吸引更多长期股权资本和债权资本。完善知识产权交易机制和平台,提供全方位、全链条转化服务。建立知识产权投融资平台,创新投融资产品,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建设和专业人才培养。推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战略性转型,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增加知识产权在国际贸易领域的立法,以精准应对贸易摩擦;加重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惩罚,提高侵权惩罚额度,降低维权成本。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提高公众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通过企业税收抵扣、个人所得税优惠等方式激励企业使用高技术人才。
积极推进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出口企业应结合“一带一路”建设,积极开展海外知识产权布局。提前掌握相关技术在全球的知识产权分布情况,力求企业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被国际市场认可。出口企业应从地域、产业和技术质量等方面进行布局。在地域布局上,企业既要开拓欧美等发达国家市场,更要重点关注“一带一路”其他沿线国家市场以及新兴市场。
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贸易环境。完善我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国际法规制定和重构,保护中国知识产权利益不受侵犯。组建海外维权援助中心,制定实施应对海外重大知识产权纠纷的政策,为企业提供法律援助。丰富境内企业利用境外知识产权渠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外资在华开展技术研发、以知识产权出资。加强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增加境内企业与国际先进技术的商业合作渠道。
鼓励知识产权出口企业“走出去”。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境内企业以境外投资的形式替代出口,规避知识产权贸易壁垒。政府相关部门为知识产权出口企业提供各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及申请程序等相关信息,建立知识产权走出去“绿色通道”,支持鼓励境内企业申请PCT专利。对国内母公司与境外子公司之间知识产权出口实施奖励政策,积极鼓励母公司将知识产权许可、转让给子公司,从而能获取知识产权转让收益。
加强知识产权涉外收支监测分析。关注贸易摩擦等宏观环境变化下,我国涉外知识产权交易的变化特点、相关涉外收支变动趋势及对经常项目差额影响,做好分析预判。加强银行展业管理。指导银行强化对相关交易展业规范执行力度,深入了解企业模式、问题等。推动银行优化针对性金融服务,引导银行提高对境内企业利用境外先进技术的融资扶持力度。
(作者系山西省社科院特约研究员,本文系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