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开发方案涉及汽车用品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可以360度全景拍摄的行车记录仪。
背景技术:
行车记录仪可以记录车辆行驶过程中的视频图像和声音,相当于车辆的黑匣子,可为交通事故提供证据。现有技术的行车记录仪一般都做成横向长方形结构的,然后摄像头位于壳体的后部,摄像头监测车体前方的路面状况。这种结构的行车记录仪存在两个问题:一是由于摄像头位于壳体的后部,整个行车记录仪的厚度较厚,行车记录仪占据空间太大;二是摄像头只能看到车前的状况,不能拍摄记录车内的情况。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技术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全景摄像头行车记录仪,包括壳体、镜头组件、电路板和按键,所述壳体的上部厚度小、底部厚度大,且壳体底部开设有半球形的通孔,所述镜头组件容纳在壳体底部内,且镜头组件穿过通孔部分凸出于壳体外部;所述电路板固定容纳在壳体上部内,且镜头组件与电路板电连接;所述按键设置在壳体外部的左侧,且按键与电路板电连接。
其中,所述镜头组件包括驱动马达、摄像头底座、摄像头和摄像头后盖,所述摄像头底座固定在壳体底部内,且摄像头底座、摄像头、摄像头后盖依次与壳体固定连接;所述驱动马达容纳在壳体底部内,且驱动马达与摄像头底座传动连接,驱动马达带动摄像头底座和摄像头转动;所述驱动马达和摄像头分别与电路板电连接。
其中,所述镜头组件还包括红外线灯,所述红外线灯固定在摄像头底座的四周,且红外线灯与电路板电连接。
其中,还包括LCD显示屏和触摸屏,所述壳体外表面上部还设有容纳槽, LCD显示屏和触摸屏依次容纳在容纳槽中,且LCD显示屏和触摸屏分别与电路板电连接。
其中,还包括固定架,所述固定架包括双面胶、支架底盘、底盘支柱和卡嵌凸块;所述支架底盘的一侧与双面胶固定连接,支架底盘的另一侧与底盘支柱固定连接;所述卡嵌凸块的一端与底盘支柱轴连接,卡嵌凸块的另一端卡嵌固定在壳体后表面上的限位凹槽。
其中,所述壳体上还设有散热孔。
其中,所述壳体上还设有USB卡槽、TF卡槽、SIM卡槽中的一种或多种;所述USB卡槽、TF卡槽、SIM卡槽与电路板电连接。
其中,还包括电源,所述电源位于所述壳体内,且电源分别与镜头组件和电路板电连接并为镜头组件和电路板供电。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行车记录仪,电路板容置在壳体上部、镜头组件容置在壳体的下部,充分利用了壳体内的空间,可将壳体设计成上部窄、下部宽的结构,同时按键设置在壳体外部的左侧,不会额外增加壳体的长度,整个行车记录仪的机身纤薄,占据空间小。同时摄像头穿过壳体底部半球形的通孔,摄像头可以采集到车内的情景,同时摄像头沿半球形的通孔旋转,还可以采集车前和车后的情景,实现360度全景摄像的目的。本实用新型的行车记录仪,结构简单,机身纤小,占据空间小,还可实现全景摄像。
主要元件符号说明如下:
1、壳体 2、镜头组件
3、电路板 4、按键
5、固定架 6、散热孔
7、电源 8、LCD显示屏
9、触摸屏 11、通孔
12、容纳槽 22、摄像头底座
23、摄像头 24、摄像头后盖
51、双面胶 52、支架底盘
53、底盘支柱 54、卡嵌凸块。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更清楚地表述本实用新型,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地描述。
请参阅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全景摄像头行车记录仪,包括壳体1、镜头组件2、电路板3和按键4,壳体1的上部厚度小、底部厚度大,且壳体1 底部开设有半球形的通孔11,镜头组件2容纳在壳体1底部内,且镜头组件2 穿过通孔11部分凸出于壳体1外部;电路板3固定容纳在壳体1上部内,且镜头组件2与电路板3电连接;按键4设置在壳体1外部的左侧,且按键4与电路板3电连接。
现有技术的行车记录仪一般都做成横向长方形结构的,摄像头位于壳体后部,显示屏,按键都设置在壳体上,由于要容纳摄像头,所以壳体的厚度都比较大,同时将按键也设置在壳体上,增加了壳体的长度或宽度。而本实用新型的行车记录仪,电路板3容置在壳体1上部、镜头组件2容置在壳体1的下部,充分利用了壳体1内的空间,可将壳体1设计成上部窄、下部宽的结构,同时按键 4设置在壳体1外部的左侧,不会额外增加壳体1的长度,整个行车记录仪的机身纤薄,占据空间小。同时摄像头组件2穿过壳体1底部半球形的通孔11,摄像头23可以采集到车内的情景,同时摄像头23沿半球形的通孔11旋转,还可以采集车前和车后的情景,实现360度全景摄像的目的。本实用新型的行车记录仪,结构简单,机身纤小,占据空间小,还可实现全景摄像。当然实际使用中还会设置电源7,电源7位于壳体1上部内,且电源7分别与镜头组件2和电路板 3电连接并为镜头组件2和电路板3供电。将电源7也设置在上部,避免增加底部的厚度,内部空间安排更合理。
一般镜头组件2相较电路板3而言较厚、体积较大,传统的行车记录仪都是将壳体1做成一个厚度,这样无形增大了行车记录仪的体积。由于大多数的行车记录仪都是安装在车前的玻璃上,当行车记录仪的体积太大时,会遮挡住驾驶者的视线,增加安全隐患。为了进一步缩小行车记录仪的体积,并实现360 度全景摄像,请参阅图1,镜头组件2包括驱动马达(图未示)、摄像头底座22、摄像头23和摄像头后盖24,摄像头底座22固定在壳体1底部内,且摄像头底座22、摄像头23、摄像头后盖24依次与壳体1固定连接。将摄像头底座22和驱动马达都固定在壳体1的底部,这样可以不增加整个行车记录仪的厚度,降低行车记录仪的体积。同时驱动马达与摄像头底座22连接,可以带动摄像头23 旋转。实际使用中,壳体1的底部是一个圆柱弧形状,摄像头底座22也会设置一个圆柱形的轴和一个底座,圆柱形的轴正好卡在壳体1的底部是一个圆柱弧形状内,将壳体1设计成圆柱弧形状,一方面可以和圆柱形的轴相适应,减少不必要的空间,节约体积;另一方面,整个壳体1成流线型,壳体看起来更加美观。底座用于固定连接摄像头23,摄像头后盖24用于保护摄像头23,避免摄像头 23旋转时被磕碰到,影响摄像头23的精密性。驱动马达容纳在壳体1底部内,且驱动马达与摄像头底座22传动连接,驱动马达带动摄像头底座22和摄像头 23转动;驱动马达和摄像头23分别与电路板3电连接。驱动马达带动摄像头底座圆柱形的轴转动,进而带动摄像头旋转,实现摄像头23的全景拍摄。
当光线太弱或处于夜视环境中时,现有的行车记录仪不能清晰地拍摄、记录行车状态,行车记录仪的使用效果不佳。针对该问题,本实用新型的镜头组件2还包括红外线灯(图未示),红外线灯固定在摄像头底座22的四周,且红外线灯与电路板3电连接。这样当光线较暗或夜间行驶时,红外线灯可为摄像头 23补光,便于摄像头23拍摄清晰的驾驶路况,夜视效果好,安全性更高。
现有技术的显示屏8一般是容纳在壳体1内部的,并且壳体1内部会容纳电路板3,现有技术的设计方案存在两种,一种是电路板3设置在显示屏8的下部,这样为了避免损坏显示屏8,会在电路板3和显示屏8之间设计阻隔空间,这种设计无疑增加了壳体1的厚度;另一种设计是将电路板3和显示屏8并列设置,这种设计不会额外增加行车记录仪的厚度,但是会增加行车记录仪的长度。针对上述两种技术方案存在的弊端,本实用新型提出了另一种技术方案:壳体1 外表面上部还设有容纳槽12,LCD显示屏8和触摸屏9依次容纳在容纳槽12 中,且LCD显示屏8和触摸屏9分别与电路板3连接。通过在壳体1表面设置容纳槽12,这样利用壳体1自身结构在电路板3和显示屏8之间形成阻隔,然后将LCD显示屏8和触摸屏9放置在容纳槽12中,这样不会额外增加壳体1 厚度,同时利于组装。
由于桥车,面包车,货车的挡风玻璃斜度不一样,行车记录仪贴在玻璃上后需要调整角度,故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技术方案:固定架5包括双面胶 51、支架底盘52、底盘支柱53和卡嵌凸块54;支架底盘52的一侧与双面胶51 固定连接,支架底盘52的另一侧与底盘支柱53固定连接;卡嵌凸块54的一端与底盘支柱轴53连接,卡嵌凸块54的另一端卡嵌固定在壳体1后表面上的限位凹槽(图未示)。在使用过程中,壳体1上会设置限位凹槽,将卡嵌凸块54卡在限位凹槽中,就可以将行车记录仪固定在车体上。同时卡嵌凸块54又与底盘支柱53轴连接,这样可以需要调整角度时,只需要沿底盘支柱53轴方向旋转卡嵌凸快54至合适位置即可,当调整好后,实际使用过程中还会设置限位螺丝,限位螺丝与底盘支柱53的轴螺纹连接。旋转限位螺丝,将卡嵌凸快54和底盘支柱 53固定住,防止卡嵌凸快54移动。当然实际使用中,还可以将双面胶51替换为吸盘,这样也可以满足本实用新型的条件。
请参阅图3,当车辆停在室外时,由于太阳的照射,驾驶室内温度很高,且行车记录仪工作时也会产生热量,由于行车记录仪是精密仪器,温度过高会影响它的精确性和使用寿命,故本实用新型行车记录仪的壳体上还设有散热孔6,这样可有效降低行车记录仪的温度,延长它的使用寿命。
为了增加行车记录仪的功能,壳体1上还设有USB卡槽、TF卡槽、SIM 卡槽中的一种或多种;USB卡槽、TF卡槽、SIM卡槽与电路板电连接。设有SIM 卡槽,可以与外部设备进行4G通讯。设有TF卡槽或USB卡槽可增加行车记录仪的内存,与外部设备进行通讯,增加了行车记录仪功能的延展性。
本实用新型的优势在于:
1、本实用新型的行车记录仪,结构简单,机身纤小,占据空间小,可实现全景摄像;
2、设置红外线灯,可为摄像头23补光,便于摄像头23拍摄清晰的驾驶路况,夜视效果好,安全性更高;
3、壳体1外表面上部还设有容纳槽12,LCD显示屏8和触摸屏9依次容纳在容纳槽12中,不会额外增加壳体厚度,便于组装;
4、设有散热孔6,可有效降低行车记录仪的温度,保证了行车记录仪的正常运行,延长了使用寿命。
以上公开的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几个具体实施例,但本实用新型并非局限于此,任何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能思之的变化都应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